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关于共同犯罪,香港的刑法理论表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和从犯两类,并且均应入罪()

查看答案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更多“关于共同犯罪,香港的刑法理论表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分为()

A.主犯

B.教唆犯

C.从犯

D.胁从犯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形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简单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1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

B.一般共同犯罪,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

C.任意共同犯罪,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D.在刚着手实行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E.3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则是特殊共同犯罪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

D.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共同犯罪人中,被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是()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包括()

A.主体是两人(单位)以上

B.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C.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客观方面侵害了相对方的权益

E.有共同犯罪结果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任何共同犯罪都有主犯、从犯之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

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5岁)放风,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乙未满十六周岁对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由于聚众犯罪的参加人数众多且行为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故意,所以聚众犯罪必然是共同犯罪。

D.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非实行犯也可能是主犯。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下列有关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是指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

B.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

C.在共同犯罪中不可能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

D.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订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应()处理

A.不成立共同犯罪,由李某独自承担刑事责任

B.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自承担刑事责任

C.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李某为主犯

D.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严某为主犯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帮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行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按照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处理。

B.甲乙二人共谋入室盗窃,甲负责在外防风,乙入室后却实施了抢劫行为,甲对抢劫行为不承担责任,但仍与乙构成共犯。

C.教唆他人犯罪者由于没有实施实行行为,所以不可能构成主犯。

D.胁从犯由于是被迫参加犯罪,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应该如何处理?

A.不成立共同犯罪,由李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B.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C.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李某为主犯。

D.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严某为主犯。

点击查看答案
热门考试 全部 >
相关试卷 全部 >
账号:
你好,尊敬的上学吧用户
发送账号至手机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
谢谢您的反馈

您认为本题答案有误,我们将认真、仔细核查,
如果您知道正确答案,欢迎您来纠错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上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微信搜一搜
上学吧
点击打开微信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抱歉,您的账号因涉嫌违反上学吧购买须知被冻结。您可在“上学吧”微信公众号中的“官网服务”-“账号解封申请”申请解封,或联系客服
微信搜一搜
上学吧
点击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