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办公厅(室)文秘部门修改公文文稿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应征求主…”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内部会签,是指机关内主办部门起草的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应商得其他部门同意或征求意见。会签前,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先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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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拟办意见应当明确、具体。需要两个部门以上办理的公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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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公文,由主办部门规定协办部门办理时限,并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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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办公厅(室)在核稿过程中,对于以非公告形式制发的文件,应注意审核文件内容是否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且需普遍适用,应加强与主办部门的沟通,必要时可商请政策法规部门协助判定,避免以非公告形式制定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且需普遍适用的文件,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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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对外单位主办的联合行文和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如无不同意见,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修改意见,应当在来文中进行修改,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不同意会签,机关负责人不签署姓名,并由主办部门向来文单位说明理由,将来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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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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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修改未完成的问卷时可以修改发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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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办公室(综合部门)可以直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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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对信用证的修改,涉及增加金额、延展效期和对条款的实质性修改,都必须严格按照开证的要求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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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投诉办理人员应起草对当事人书面答复意见,在征求本单位法律部门意见后,形成正式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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