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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依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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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依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应在发现后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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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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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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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研发支出辅助账,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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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依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分立,主导方为被分立的企业或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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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依据《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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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发证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3年。根据《公告》规定,2018年、2019年、2020年为具备资格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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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属于商业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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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依据《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假设A企业于2012年10月2日投资于某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又于2013年10月2日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2015年10月2日该投资满2年,A企业满足优惠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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