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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80万元的钢材买卖合同,甲如约交付钢材后,乙公司不支付货款。5月份,甲公司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乙公司3个月内即2010年11月31日前支付完毕。在判决作出后,乙没有上诉。但是直到12月12日,乙也没有支付。甲准备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甲与乙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80万元债务减少为7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
A.甲就乙违反协议的行为,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C.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D.甲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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