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党政公文标题中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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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印发规章等公文或转发公文时,正文标题标题中已标明所印发或转发公文标题的,文末不再列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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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转发公文,标题一般为:本机关名称+转发+被转发文件的标题+的通知;多层转发的,根据主要事由自拟标题,标题中含“转发”字样;可以以被转发文件的发文字号作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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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对外部单位行文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内部发文亦不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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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法规规章与公文一样,由法定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但必须经法定公文发布(命令、公告等)或特定组织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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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转发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以根据主要事由自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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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承办部门名称、印发部门名称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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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公文的标题由作者、事由、文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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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公文中引用其他公文时,可以只引用公文标题而不引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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